摈、相谓摈者、相者皆赞礼者完且弗费案制有五法故曰完;其质则布
摈、相:谓摈者、相者,皆赞礼者。
完且弗费:案制有五法故曰完;其质则布,其色则白,故曰弗费。
善衣:谓朝服、祭服。裳制用十二幅布,以与一年的十二个月相应。衣袖作圆形以与圆规相应。衣领如同曲尺以与正方相应。衣背的中缝长到脚后跟以与垂直相应。下边齐平如称垂和称杆以与水平相应。因此袖似圆规,象征举手行揖让礼的容姿。背缝垂直而领子正方,用以使政教不偏,义理公正。因此《易》说:“六二爻象的变动,正直而端方。”下边齐平如称垂和称杆,以使志向安定而心地公平。五种法度都施用到深衣上,因此圣人穿它。符合圆规和曲尺是取它象征公正无私之义,垂直如墨线是取它象征正直之义,齐平如称垂和称杆是取它象征公平之义,因此先王很看重深衣。深衣可以作文服穿,也可以作武服穿,可以在担任摈、相时穿,也可以在治理军队时穿,法度完善而又俭省,是仅次于朝服和祭服的好衣服。
具父母、大父母,衣纯以缋 。具父母,衣纯以青。如孤子 ,衣纯以素。纯袂缘、纯边,广各半寸。衣纯以缋:纯,镶边。缋,文饰。
孤子:二十九岁以下而丧父者。父母、祖父母都健在,深衣就镶带花纹的边。父母健在,深衣就镶青边。如果是孤子,深衣就镶白边。在袖口、衣襟的侧边和裳的下边镶边,镶边宽各半寸。
投壶第四十
投壶之礼 。主人奉矢,司射奉中 ,使人执壶。主人请曰:“某有枉矢、哨壶 ,请以乐宾。”宾曰:“子有旨酒嘉肴,某既赐矣 ,又重以乐,敢辞。”主人曰:“枉矢、哨壶,不足辞也,敢固以请 。”宾曰:“某既赐矣,又重以乐,敢固辞。”主人曰:“枉矢、哨壶,不足辞也,敢固以请。”宾曰:“某固辞不得命,敢不敬从!”投壶之礼:投壶,是一种游戏,也是一种礼。以矢投壶,投中多者为胜方,而饮负方以罚酒,类似于射礼。燕饮有射箭比赛以乐宾,但如果庭的长宽不足以张射侯,宾客的人数亦不足以排比射耦,则用投壶礼。
司射奉中:司射,为主人掌射事者,由主人的属吏充任。中,是盛筭器;筭是用来计算投中次数的筹码。中的形制与射箭比赛所用盛筭的中同,即刻木为之,状如伏兕,或伏鹿,背上立有圜圈以盛筭。案本篇所记投壶礼是士礼,用鹿中,即刻作伏鹿形的中。又案司射捧中是在西阶上,面朝北。